前 言
随着现代工业技术和生产的发展,对于清洁生产的要求越来越高,要求车间地坪耐腐蚀、洁净和耐磨,室内空气含尘量尽量的低,如食品、烟草、电子、精密仪器仪表、医药、医疗手术室、汽车和机场等生产制作场所,均要求洁净车间。这不仅是改善劳动条件的需求,更是现代产品质量的保证。目前国外的许多洁净车间地坪通常采用整体聚合物面层,其中基本上以一种称为“自流平涂料”的材料为主,由于一般情况下涂料的化学基材为环氧树脂,所以国内一般称为“环氧自流平涂料”(epoxy self-levelling flooring),这是一种弱析尘的材料涂料在线coatingol.com。目前在国内被众多的厂家和用户所接受和使用,尤其是医药行业,1996年国家开始在制医行业实施GMP标准,其中一个基础的硬件水平就是洁净地坪的制作。但环氧树脂地坪涂料的施工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为规范施工,特制订本标准。
第一章 总则
1、简介
1.1 为提高环氧树脂地面工程的设计及施工水平,加强工程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保证环氧树脂地面工程的质量,特制定本标准。
1.2 环氧树脂地面工程应按设计文件规定进行施工。当施工过程中需要变更设计、更换材料或采用新材料时,应征得设计部门的同意。
1.3 环氧树脂地面工程的设计、施工及质量验收,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中环氧树脂地面工程的设计、施工及质量验收。主要有要求高度清洁、美观、无尘、无菌及防静电的电子,微电子,通讯产品、电脑生产行业、大型精密仪器厂房、停车场及坡道、路桥、人行道、游泳池畔、汽修厂、食品厂等需要地面。
3、规范性引用文件
GB/T 50589-2010 环氧树脂自流平地面工程技术规范
JC/T 1015-2006 环氧树脂地面涂层材料
JGJ/T 175-2009 自流平地面工程技术规程
JC/T 2217-2014 环氧树脂防水涂料
GB/T1630—1989 环氧树脂命名
GB/T13657—1992 双酚A型环氧树脂
GB/T4612—1984 环氧化合物环氧当量的测定GB/T4613—1984 环氧树脂和缩水甘油醚无机氯的测定
GB/T4618—1984 环氧树脂和有关材料易皂化氯的测定
GB/T1732—1993 涂料黏度测定法
GB/T2567—1995 树脂浇铸体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总则GB/T2568—1995 树脂浇铸体拉伸试验方法GB/T2569—1995 树脂浇铸体压缩试验方法GB/T2571—1995 树脂浇铸体冲击试验方法
第二章 材料
2.1一般规定
2.1.1 环氧树脂地面工程的原材料应具备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其质量不得低于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并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
2.1.2 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原材料质量合格证及材料检测报告。
2 质量技术指标及检测方法。
3 技术鉴定文件。
4 材料使用方法说明。
2.2 环氧树脂底层涂料
2.2.1 环氧树脂底层涂料产品的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环氧树脂底层涂料的要求
序 号 | 项 目 | 技 术 指 标 | |
1 | 容器中的状态 | 搅拌后无硬块,呈均匀状态 | |
2 | 固体含量 / % ≥ | 50 | |
3 | 干燥时间 / h | 表干 ≤ | 6 |
实干 ≤ | 24 | ||
4 | 7d拉伸粘结强度,MPa ≥ | 2.0 |
2.3 自流平环氧树脂地面涂层材料
2.3.1 自流平环氧树脂地面涂层材料产品的要求应符合表2规定。
表2 自流平环氧树脂地面涂层材料的要求
序 号 | 项 目 | 技 术 指 标 | ||
1 | 容器中的状态 | 搅拌后无硬块,呈均匀状态 | ||
2 | 涂膜外观 | 平整,无折皱、针孔、气泡等缺陷 | ||
3 | 固体含量,% ≥ | 95 | ||
4 | 流动度,mm ≥ | 140 | ||
5 | 干燥时间,h | 表干 ≤ | 8 | |
实干 ≤ | 24 | |||
6 | 7d抗压强度,MPa ≥ | 60 | ||
7 | 7d拉伸粘结强度,MPa ≥ | 2.0 | ||
8 | 邵氏硬度(D型) ≥ | 70 | ||
9 | 抗冲击性,Φ60mm, 1000g的钢球 | 涂膜无裂纹、无剥落 | ||
10 | 耐磨性,g ≤ | 0.15 | ||
11 | 耐化学性 | 15%的NaOH溶液 | 涂膜完整,不起泡、不剥落,允许轻微变色 | |
10%的HCl溶液 | ||||
120#溶剂汽油 |
2.4 薄涂型环氧树脂地面涂层材料
2.4.1 薄涂型环氧树脂地面涂层材料产品要求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3 薄涂型环氧树脂地面涂层材料要求
序 号 | 项 目 | 技 术 指 标 | |
1 | 容器中的状态 | 搅拌后无硬块,呈均匀状态 | |
2 | 涂膜外观 | 平整,无刷痕、折皱、针孔、气泡等缺陷 | |
3 | 固体含量,% ≥ | 60 | |
4 | 干燥时间,h | 表干 ≤ | 6 |
实干 ≤ | 24 | ||
5 | 铅笔硬度,H ≥ | 3 | |
6 | 抗冲击性,Φ50mm, 500g的钢球 | 涂膜无裂纹、无剥落 | |
7 | 耐磨性,g ≤ | 0.20 | |
8 | 7d拉伸粘结强度,MPa | 2.0 | |
9 | 耐水性 | 涂膜完整,不起泡、不剥落,允许轻微变色 | |
10 | 耐化学性 | 15%的NaOH溶液 | 涂膜完整,不起泡、不剥落,允许轻微变色 |
10%的HCl溶液 | |||
120#溶剂汽油 |
第三章 设计
第一节 一般规定
3.1.1 环氧树脂地面工程应根据工艺、重载要求、介质的作用条件和环境状况等因素进行设计。
3.1.2 环氧树脂地面涂层可用于耐磨、洁净要求的室内环境、当室内地面有重载、抗冲击要求时,宜采用环氧树脂自流平砂浆地面材料、环氧树脂砂浆或干式环氧树脂砂浆地面。
3.1.2 当环氧树脂地面构造用于复杂介质环境时,应采用玻璃纤维增强材料作为隔离层。当玻璃纤维材料不能满足介质环境要求时,可根据试验情况采用有机纤维等其他增强材料。
第二节 构造要求
3.2.1 当环氧树脂地面工程应用于混凝土基层表面时,混凝土基层宜一次浇注成型,且强度等级不宜小于C25。当混凝土基层用作地面时,可同时采用φ≥6@150双向钢筋网处理。
3.2.2 环氧树脂地面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环氧树脂地面涂层应包括底涂层、中涂层和面涂层。
2 环氧树脂砂浆构造的地面涂层应包括底涂层、中涂层和面涂层。
3 环氧树脂自流平砂浆地面涂层应包括底涂层、自流平砂浆面层。
3.2.3 环氧树脂地面构造各层厚度宜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环氧树脂地面构造各层厚度(mm)
构造 | 底涂层 | 中涂层 | 面涂层 | 总厚度 |
自流平地面 | 连续成膜无漏涂 | 0.5~1.5 | 0.5~1.5 | 1.0~3.0 |
树脂砂浆构造 | 3.0~5.0 | 4.0~7.0 | ||
自流平砂浆构造 | 3.0~5.0 | 3.0~5.0 | ||
玻璃纤维增强层 | 1.0(或毡布复合≥2层) | — | — |
3.2.4 当用于有重载或抗冲击环境时,混凝土基层应做配筋处理。
3.2.5 混凝土底层应设置防潮或防水层。
第四章 施工
第一节 一般规定
4.1.1 施工环境温度宜为15℃~30℃,相对湿度不宜大于85%。
4.1.2 施工前,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材料配置与施工工艺过程。
2 质量要求及检验方法。
3 人员配备及进度安排。
4 劳动保护及施工安全作业措施。
5 材料的安全储运。
4.1.3 施工人员应经过专业技能培训和安全教育。
4.1.4 施工现场应封闭,不得进行交叉作业。
第二节 基层处理及要求
4.2.1 混凝土基层应坚固、密实,强度不低于c25,厚度不应小于150mm。
4.2.2 混凝土基层平整度应采用2m直尺检查,允许空隙不应大于2mm。
4.2.3 混凝土基层应干燥,在深度为20mm的厚度层内,含水量不应大于6%。
4.2.4 混凝土基层表面宜采用喷砂、机械研磨、酸洗等方法处理。
第三节 涂层的施工
4.3.1 施工材料的使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施工前应先进行试配,试配合格后再大面积使用。
2 使用前,材料应混合均匀。
3 混合后的材料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用完,已经初凝的材料不得使用。
4.3.2 底涂层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配制好的底涂材料应均匀涂装在基面上,涂层施工应连续,并不得漏涂。
2 固化完全的底涂层进行打磨和修补,并应清除浮灰。
4.3.3 中涂层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中涂层材料配制好后,应均匀刮涂或喷涂在底涂层上,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2 固化完全的中涂层应进行机械打磨,并应清除表面浮灰。
3 当采用溶剂型环氧树脂自流平砂浆材料时,应分次施工。
4.3.4 面涂层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面涂层材料充分搅拌均匀后,应均匀涂装在中间涂层上,并应进行脱泡处理。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2 施工完成的面层,在固化过程中应采取防治污染的措施。
3 对面层易损坏或易被污染的局部区域,应采取贴防护胶带等措施。
4.3.5 环氧树脂地面工程施工结束24h后,宜在面层进行封蜡处理。
4.3.6 玻璃纤维增强隔离层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玻璃纤维增强层应铺设平整,树脂含量应饱满。
2 玻璃纤维增强层厚度或层数应符合设计要求。
3 玻璃纤维增强层的施工可采用手糊成型工艺或喷射成型工艺。
4.3.7 当进行其他增强材料施工时,其施工要求应符合本规范第4.3.6条的规定。
第四节 养护
4.4.1 养护环境温度宜为23℃±2℃,养护天数不应少于7d。
4.4.2 固化和养护期间应采取防水、防污染等措施。
4.4.3 在养护期间人员不宜踩踏养护中的环氧树脂地面。
第五章 质量检验与验收
第一节 质量检验
5.1.1 工程质量检验的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以自然间或标准间为基本检查单位。当单间面积小于或等于30㎡时,应抽查4处;当单间面积大于30㎡时,每增加10㎡应多抽查1处,不足30㎡时,应按30㎡计;每处测点不得少于3个。
2 应在环氧树脂地面施工结束后再分割单间的工程,应以施工面积为基本检查单位,当面积小于或等于30㎡时,应抽查4处;当面积大于30㎡时,每增加10㎡应多抽查1处,不足30㎡时,应按30㎡计;每处测点不得少于3个。
3 重要部位、难维修部位应按面积抽查超过50%,每处测点不得小于5个;当单间小于5间或施工面积少于200㎡时,应进行全数检查。
4 对质量有严重影响的部位,可进行破坏性检查。
Ⅰ 主控项目
5.1.2 环氧树脂地面涂料与涂层的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材料检测报告或附件报告。
5.1.3 底涂层的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涂层表面应均匀、连续,并应无泛白、漏涂、起壳、脱落等现象。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2 与基面的粘结强度不应小于1.5MPa。
检验方法:附着力检测检查。
5.1.4 面涂层的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涂层表面应平整光滑、色泽均匀。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2 冲击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表面不得有裂纹、起壳、剥落等现象。
检验方法:采用1kg的钢球距离地面层高度为0.5m、距离砂浆层高度1m,自然落体冲击。
Ⅱ 一般项目
5.1.5 中涂层表面应密实、平整、均匀,不得有开裂、起壳等现象。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5.1.6 玻璃纤维增强隔离层的厚度应大于1mm或毡布复合结构增强材料不应小于2层。
检验方法:尺量检查和观察检查。
5.1.7 面涂层的硬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采用仪器检测和检查检测报告。
5.1.8 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做泼水试验时,水应能顺利排除。
第二节 验收
5.2.1 环氧树脂地面工程验收应包括中间交接、隐蔽工程交接和交工验收。工程未经交工验收,不得投入生产使用。
5.2.2 环氧树脂地面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应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确认达到验收条件后再进行。
5.2.3 环氧树脂地面工程施工前,应对基层进行检查,并应办理中间交接手续,基层检查交接记录应纳入交工验收文件。
5.2.4 环氧树脂地面工程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主控项目的检验应全部合格。
2 一般项目检测点的合格率不应小于80%,且不合格点不得影响使用。
5.2.5 施工质量不符合本规范和设计要求的环氧树脂地面工程,应修补或返工。返修记录应纳入交工验收文件中。
5.2.6 环氧树脂地面工程验收时,应提交下列文件:
1 原材料的出厂合格证或复验报告。
2 基层交工记录。
3 中间交接或隐蔽工程记录。
4 修补或返工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