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招标公告
中交二公局第五工程有限公司
2022年度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租赁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及项目概况
1.1招标条件
中交二公局第五工程有限公司拟为本公司2022年度新承接项目组织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租赁招标工作,目前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中交二公局第五工程有限公司机械设备管理办法,本次招标采用电子化招标投标方式,请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供应商积极参加本次投标。
1.2已知项目概况
公司简介:中交二公局第五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交二公局五公司”)中交二公局第五工程有限公司(简称中交二公局五公司),是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中国机械网okmao.com。公司目前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建筑施工总承包一级等施工资质。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交通工程、土石方工程及公共设施工程、房屋建筑工程、隧道工程、市政工程、绿化工程、机电工程、钢结构工程、地基基础工程、防水防腐保温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建筑机电安装工程、建筑幕墙工程的施工;工程材料、工程机械及机电设备的销售、租赁、安装、维修及工程技术咨询服务等。
2.1招标内容
2.1.1详见附件“设备需求一览表”。
2.1.2招标编号: EGJWGS2021-10-059
2.1.3本次对中交二公局第五工程有限公司库尔勒区域所属各项目租赁使用的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进行框架租赁;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至2022年12月31日,协议期内月租金不得调整,库尔勒区域内新中标项目进出场费参照投标单价确定;租赁合同由中交二公局第五工程有限公司所属项目签订,有效期为签订合同之日起至项目施工结束为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具体如下:本次招标接受同一品牌生产商、代理商投标人或拥有同一品牌的非代理投标人自有的设备可同时投标。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具有招标设备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或租赁商。
3.1.2供应能力:自有产权设备数量不低于50台套塔式起重机,20台施工升降机。投标设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且对投标设备拥有完整产权,同时提供投标人拥有完整产权的设备数量表。
3.1.3质量保证能力: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原则上投标设备出厂时间不得超过3年。
3.1.4投标人业绩:要求近三年(2018年1月至2020年12月)有3个以上单个项目10台套塔式起重机,5台套施工升降机以上租赁业绩。投标人须提供投标设备2018-2020年的租赁业绩;
3.1.5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须提供2018、2019、2020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
3.1.6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2018至2020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无不良履约记录、未列入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和中国交建、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企业黑名单。近3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提供企业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至少3家同类投标设备已供承租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4、投标人需持有特种设备安拆与维保资质,参与安拆人员必须具备相关资质;若投标人无安拆维保资质需提供与有安拆维保资质单位签订的委托安拆协议及相关资质。
3.5 各投标单位违反《招标投标法》和《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涉嫌围标串标,直接作废标处理,并拉入黑名单,两年内禁止投标;涉嫌围标造成招标人严重损失的,招标人将没收投标人投标保证金。
3.6投标人中标后,应对招标人组织开展的准入考察工作予以积极配合;投标人应确保提供的相关资料齐全并且真实有效,否则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4.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即在评标时对投标人资格进行符合性审查,不符合投标文件要求的按废标处理。
4.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投标公告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上(网址:http://ecp.ccccltd.cn/)和供应商门户(网址:http://sup.ccccltd.cn/)上发布,投标人通过门户网站同时进行注册、报名参与、标书下载、网上同步投标。
5.招标投标时间约定
在招标公告发布日截止前完成注册 | |||
发布公告 | 开始时间 | 结束时间 | 重点操作步骤 |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 2021年10月25日 | 2021年11月3日 | 点击:“参与” |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 | 2021年10月25日 | 2021年11月3日 | 点击:“下载” |
缴纳标书费及投标保证金 | 2021年10月25日 | 2021年11月15日 | 应错过10月27日至10月31日 |
投标时间 | 2021年11月3日 | 2021年11月15日 | 递交“标书” |
开标时间 | 2021年11月15日 |
5.1 投标注意事项:
5.2 本次招标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采取电子化招标投标方式进行;
5.3 投标人须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平台先行申请注册成功并对本次设备招标公告进行报名响应后方可进行后续购买电子版招标文件和后续的网上投标。
5.4 供应商投标流程为:供应商注册➜招标公示期间供应商投标报名响应➜交纳购买标书费用➜供应商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供应商进行投标并完成投标,如果投标人未按招标投标时间按时完成前面任何一步骤,后续流程将不能进行,且不能完成投标操作;
5.5 供应商注册时请一定详细阅读注册要求和准确填报注册信息,提报各种资质附件;
5.6 请投标单位提前1-2天投标,以确保线上投标文件投递到位。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整标售价500元,标书费请于“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期间网上申请购买标书。
标书费及投标保证金缴纳账号:
户名: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F-5)
账号: 01950101330000000001
开户行:交行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
本次招标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标书费不提供发票,售后不退。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
电子标书投递:投标时间期间完成网上电子报价及电子标书投递;
纸质标书投递:不收取纸质标书
7.2逾期送出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7.3投标人通过公告的媒介门户(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同时进行注册、标书申请、网上同步报价投标。
8. 开标
8.1开标时间: 2021年11月15日
8.2开标地点:本次招标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平台线上开标,不举办现场开标会议。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交二公路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
地 址: 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新型工业园企业壹号公园12号楼
联系人:尤巴达日呼 (退还保证金)
联系电话:029-88881463
邮箱:1986044497@qq.com
监督机构:中交二公局第五工程有限公司法务纪检部
电 话:029-88881207